《拾遗》云∶食之利小使,去热,解酒毒。顾五行之理,顺而相生,无少间断,彼冬之水,生春之木,春之木,生夏之火,夏火正炽,曷能使其生金,徒有伤之而已,火旺则土相,故以土继之,是火生土,而土生秋金,秋金生冬水,冬水复生春木,乃可生生无穷。
又云∶《丹景经》曰∶以手更摩发反理栉,但热,令发不白也。若食之时不如高由者,宜人。
大肠,肺之府也,胃、五脏之所受气者也。 又云∶凡枣桃杏李之辈,若有两核者,食之伤人。
《本草杂禁》云∶饱食,夜失覆为霍乱。凡此众伤,皆由不徐交接,而猝暴施泻之所致也。
又云∶治饮食遇草芥诸物哽方∶又方∶好蜜匕抄稍咽之,令下。医之为教,正示人节宣天地之气,而使之无过不及。
但服药曰慎辟之。其子不堪多食,令人猝烦闷。